在押人员冯某在珲春看守所帮助下如愿领取了结婚证

2009-11-12 09:05:31 作者:珲春市公安局 来源:珲春市公安局 浏览次数:0

  珲春市看守所从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入手,强化人性化管理,全面促进在押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。

  在押人员冯某入所前本打算今年5月份结婚,未来得及登记就因涉嫌盗窃罪进了看守所。直到10月末,冯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后,才知道他的未婚妻已怀孕9个月,可是未婚妻的户口在外地,因没有登记结婚,孩子出生后无法落户口,因此他一度心烦意乱,思想情绪波动很大。冯某的未婚妻及双方老人也都为此事焦急。看守所领导知道这件事后,决定从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角度出发,特事特办,亲自协调市婚姻登记处为冯某夫妇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 11月3下午,当冯某和未婚妻来到婚姻登记处时,这里的工作人员优先为他们办理了登记手续,在场的亲属总算一块石头落了地,冯某万分激动,他对妻子表示今后一定认真悔改,重新做人,早日和家人团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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