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吉“5·25”重大交通事故司机负全责
2010-06-02 09:03:26 作者:高艳红 来源:延边信息港 浏览次数:0
记者从延吉市交警部门了解到,在“5·25”重大交通事故中,肇事车辆驾驶员金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毫克,属于严重的醉酒驾驶,他在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。
5月25日凌晨,在延吉市梨花路依斯特影城门前,一辆商务车由西向东行驶,为超越前方车辆,将车拐到了南侧行车道上,与迎面而来的一辆出租车相撞,造成出租车驾驶员和一名女乘客死亡。经酒精含量测试,商务车驾驶员金某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毫克,属于严重的醉酒驾驶。
经调查取证,交警部门确认:金某负这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按照相关规定,金某除因醉酒驾驶,被交警处罚2000元外,还需要负责城镇居民死亡补偿金、两名死者未成年子女的学杂费、生活费及事故中被撞报废的出租车费用。